第三方校准公司 第三方计量校准机构为贯彻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精神,完善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,进一步规范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,促进注册计量师队伍建设和发展,市场监管总局对《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》(质检总局公告2013年第64号)和《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》(国市监计量〔2019〕197号)个别条款进行了修订,形成了《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《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(修订条款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。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9日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。一、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(网址:https://www.samr.gov.cn),通过首页“互动”栏目中的“征集调查”提出意见。二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:jlslzc@samr.gov.cn。邮件主题请注明“注册计量师管理相关规定意见反馈”字样。三、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: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,邮政编码:100088。信封上请注明“注册计量师管理相关规定意见反馈”字样。2.《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修订说明3.《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(修订条款征求意见稿)》4.《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(修订条款征求意见稿)》修订说明 |